禁放烟花爆竹(禁放烟花爆竹是谁提出的)

本文目录现在禁止烟花爆竹了吗?禁放鞭炮对不对?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?现在禁止烟花爆竹了吗?是的。机关办公区域、医疗机构、教育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公共文化场所、宗教活动场所及门口周边;庐山工业园区;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文物保护单位;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单位;公园、山林、景区、湿地、烈士陵园等重

本文目录

现在禁止烟花爆竹了吗?

是的。

机关办公区域、医疗机构、教育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公共文化场所、宗教活动场所及门口周边;庐山工业园区;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文物保护单位;

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单位;公园、山林、景区、湿地、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;输变电、燃气、燃油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高架路、过街天桥、立交桥、隧道、地下空间等《条例》规定的禁放区域,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

禁放鞭炮对不对?

怎么说呢,对事物的看法应该一分为二。

首先春节期间放鞭炮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传统习俗。爆竹在我们的文化传统当中,一直都扮演着好的角色。没有持续不断的鞭炮声,少了很多的年味。

其次放鞭炮确实污染空气,尤其是人口密集的城市,不仅污染空气,还很容易引起火灾。同时,放鞭炮还会引发事故。

所以,我个人认为,一年也就那么几天,适当的放宽政策,过年可以放鞭炮,但不能随便放,尤其城市,可以专门划出一个空旷的区域来,同时,小孩不允许放,或者必须有家长监管才允许放。

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?

一、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道路为主要边界划定, 范围为普照路以北、西外环以东、鑫汇路以南、金龙路以西。

二、禁止燃放区范围内,禁止销售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。其他具体规定,按照《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
三、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。

一般管理区内,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:

(一)文物保护单位、党政机关、医疗机构、民政服务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;

(二)高架路、过街天桥、立交桥、隧道、地下管道、窨井、建筑施工工地;

(三)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、楼梯、屋顶、阳台、窗口;

(四)车站、码头、宾馆、酒店、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文化设施、宗教活动场所;

(五)输变电、燃气、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
(六)大型仓库、停车场,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生产、存储、销售、使用场所;

(七)景区、林地、绿地;

(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。

四、重污染天气期间,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办焰火燃放活动。

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1553299181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mcustudio.com/121701.html